1、平面布置:
UPS设备室的布局应避免建筑物变形缝;严禁在甲、乙类厂房设置UPS设备室,严禁在爆炸性气体和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设置UPS设备室;严禁在用水区正下方布置UPS设备室,不得粘贴振动和电磁干扰源。
采用防水淹措施,安装自动排水设施,控制室位于地下和半地下。
2、专用电池室:
专用电池室应设置在阀门控制密封铅酸酸电池容量为300ah及以上的情况下;专用电池室应设置在固定排气铅酸电池组和容量为100ah及以上的镉镍容量电池组;专用电池室应设置在锂离子电池中。
3、电池室布置:
电池室应布置在建筑的第一层。应选择在没有高温、潮湿、振动、灰尘减少、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并应布置在配电室附近。电池室的门窗玻璃应采用粗糙玻璃或涂有半透明油漆的玻璃。
电池室内应设有运行和维修通道,电池安装在通道一侧时,通道宽度不得小于800mm,电池安装在通道两侧时,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000mm。
4、防火构造:
独立建造UPS设备房屋的墙体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不燃材料(A级)实体墙体。
当UPS设备房间与其他功能房间在同一建筑物内时,设备房间与建筑物内其他功能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进行隔断,隔墙上的门应采用A级防火门。
电池室相邻的直流配电间、电气配电间、电继电器间的隔断不应设置门窗、洞口,与电池无关的设备、管道、通道不应设置电池室。
安全疏散。
当UPS设备房间长度大于7m时,应在房间两端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当UPS设备房间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安全出口。疏散门应向外打开,并使用可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从设备室打开。电池室疏散门的宽度×高度不得小于750毫米×1960毫米。
6、装修材料:
UPS设备房装饰应选择气密性好、无粉尘、易清洁、符合环保要求、温湿度变形小、表面静电消散性能好的材料,严禁使用强吸湿材料和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聚合物绝缘材料作为表面层,表面应光滑,凹凸表面应减少。
UPS设备房屋的天花板、墙壁、地板等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门窗、墙体、地面(建筑物)表面的结构和施工缝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密封,通风窗应采用不燃材料。
7、地面设置:
UPS设备房地面设计应符合使用功能要求,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时,应根据电缆接线和空调送风要求确定活动地板的高度,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活动地板下空间仅作电缆接线时,楼板高度不应小于250m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及四壁装饰,可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要求平整耐磨;
2.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不仅用作电缆接线,而且用作空调静压箱,地板高度不得小于500mm;
3.不吸尘、不积灰、易清洁的材料应用于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楼板和地面应采取防潮措施。
8、整体环境:
UPS设备房间应保持环境清洁,场地平整,设备房间不应储存与运行无关的物品,检查道路通畅,不得有与之无关的管道和线路,设备框架和基础没有严重腐蚀,房屋没有漏雨,环境中没有明显的灰尘,特别是导电性灰尘。
9、空气调节:
电池室应设置自动排气设施,使蓄电池内潜在的易燃易爆气体能安全地扩散到危险水平以下,排气设施应满足防爆要求。
10、温度和湿度:
在环境湿度≥95%的情况下,要防止UPS电池结露,电池室应设置温湿度计;电池室的最佳运行温度在25℃左右。
11、安全标安全标识:
禁止使用烟花、小心电击、注意通风等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UPS设备房间外的醒目位置;安全操作程序、UPS系统图、事故应急计划、检查记录等应张贴在UPS设备房间;各种安全标志应正确、清晰、完整。
12、日常管理: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UPS设备室,禁止携带食品或储存食品;严禁设置和使用床上用具、炉灶、电热水器等。动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作业过程应严格管理。